5/08/2009

父母的有效期


以下轉自:
父母是有有效期的
文/龍應台

父母是有效期最近去拜訪了朋友,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,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。
大女兒今年 18 歲,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。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,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。穿著很新潮,露著小肚子,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。
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。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,有說有笑,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。
這讓我蠻感慨的,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,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,都是有「有效限期」的。
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,她才8歲,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。
10 年前我去她家時, 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,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,
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。
一個外國小女孩,居然可以把「日本清泉清酒」和酒牌上的櫻花,三兩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。
我好驚訝,自從那次以後,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。
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。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,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。
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,好像才昨天的事情,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。
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,因為一直以來,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,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。
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,理由很簡單,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「過期」了。
而且她的父母在「有效限期」內也沒努力過。
孩子在小的時候,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,是完全可以依靠的。
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。
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,
父母的「有效限期」就快到了。
該說的,該教的,該做的,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,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。
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,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。
「過期」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,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。
要認知 「收手」和 「承受」的事實。
我突然很感嘆,我告訴我自己,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。
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,一轉眼就過了。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,搖頭的份。
是呀!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小孩是老天爺(或上帝)給我們的禮物,當你不珍惜的時候,老天爺(或上帝)就把這 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...
<照片:公主山莊攝於Mar.22, 2009>

3 則留言:

  1. 這一篇我之前也看過
    說真的 還蠻貼切的呢
    不過還是要看父母子女的相處模式啦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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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個人覺得龍應台的文章都很偏頗也帶有主觀的高傲
    都是在批評別人..
    每個孩子都有不同階段的想法和叛逆
    大家不是一向都很討厭父母親揠苗助長似的教育
    每對親子都有不同的相處之道和教育方法囉
    也許哪一天孩子突然長大成熟又轉向另一個階段了,不是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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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老實說,我也覺得龍某的這篇文章對友人教育子女的方式看法很主觀,他說的是他自己覺得理想中的父母應該要如何教育小孩,並不代表他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絶對最好的.

    他覺得友人沒有帶女兒拜師學藝是大錯.但也或許友人確實有試過,只是女兒不願不喜歡. 友人選擇尊重小孩意願, 讓女兒快樂成長就好. 很多華人父母總是替子女決定,自己認為對子女最好的出路. 可是最終這不見得是子女要的人生...

    不過這篇文章我同意"父母的有效期"的說法.

    小英從小被忙於事業的爸媽忽略,國中畢業後翹家在外頭流浪快20年,家裡幾次警察找上門來, 爸媽一味怪罪小英不成材,卻不捫心自問是誰讓小英選擇誤入歧途? 被父母忽略的小英當時其實也只有誤入歧途的選擇!
    爸媽的有效期過了, 小英更不可能把爸媽的話聽進去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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